江旺奶:
本院受理原告吴国明、程关富、吴华妹、周水球、周宝与被告江旺奶、江军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124民初1393号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