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1)丽松刑初字第109号
本院定于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九时,在松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
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潘建新危险驾驶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