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许海松副院长对松阳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县委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二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工作,不折不扣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把自选动作做扎实;三要认真搞好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好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周金标组长认为松阳法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并提出三个方面意见:一是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四句话”的总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亲自垂范、上行下效。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民情地图”促服务、“五水共治”等中心开展活动。三是关于督导组的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全程参与督导单位的各项活动,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