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 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22日10时至2014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松阳县人民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P4fkiA&user_id=1987754777,户名: 松阳县人民 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二区2幢2号的房地产。该房屋为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房屋证载建筑面积313.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房产证号:松房权证西屏字第007028、007029号。土地使用证号:松国用(2010)第00811号,使用权面积199.10平方米(其中房子占地92.13平方米,院子占地85.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0年12月2日。
起拍价:人民币2200000元,评估价:24924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9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9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土地增值税)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10月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松阳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 ,账号:198351010400144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8018735(潘警官)、8018042(洪警官);
监督电话:0578-8018785;
联系地址: 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1号;
网址: http://sy.zjlscourt.com/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