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委王峻书记就法院呈报的《关于涉村执行的调研》作出批示:“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利于我县推动高质量建设‘田园松阳’升级版。县法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职能,关注、调研新形势下的涉村执行及相关法律问题、基层实际困难,并提出应对与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为县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很有现实意义,值得肯定。”
2019年以来,松阳县农村发生重大变革,因全县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原有401个行政村将缩减至203个,涉及调整村324个,组建新村124个。涉及到民事执行,尤其是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应由吸纳其的新村承担原来的法律义务。这种情况,必将带来一系列问题。该院执行局通过梳理近三年涉村执行案件、走访基层调查研究、检视其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村集体经济薄弱导致纠纷易发、村“三资”管理不善潜藏隐忧、村级基础建设是纠纷一大成因、融资困难是村集体发展的瓶颈、行政村规模调整对执行工作带来影响,提出“加强村三资管理,促进村集体发展经济”、“管控村集体融资问题,防止村严重负债运行”、“妥善解决村欠债问题,防范矛盾叠加小变大”、“强化服务大局的意识,执行工作落实三服务”等对策建议,希望县委县政府予以重视,并研究政策性措施,强力推进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全县统筹实施,加大村级债务的化解力度,保障并村后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