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各位协理员简要介绍了各自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和诉调衔接情况。宋伟主任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围绕中心大局,就地解决,依法调解。二是要坚持公心、恒心、耐心。三是当好调解员、信息员、宣传员。
章志林院长首先对大家大力支持法院工作表示忠心感谢。同时,就进一步创新机制,发挥好司法协理员作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构建司法协理员机制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该项创新举措是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强化基层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是坚持“枫桥经验”,完善大调解体系的有益探索;是推动多元解纷机制的有力举措。二是正确把握司法协理员的功能定位。要在做好点对点诉调对接的同时,协助法院做好纠纷引导、诉讼咨询、文书送达、巡回审判、法律宣传以及协助执行等工作,并不断探索更多衔接工作的创新做法。法院也将为协理员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撑和司法保障。三是积极完善司法协理员工作机制。要完善好工作联动机制,各庭室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做好法律推送等服务,确保信息互通。要完善好工作评价机制,做好全程工作记录,表彰优秀。要完善好工作保障机制,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人身安全。要完善好队伍锻造机制,自觉维护干部队伍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