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奇院长批示肯定松阳法院一调研报告
8月9日,齐奇院长作出批示:“已阅。谢谢军良(按:吴军良,海曙法院院长)、佑春同志梳理的信息状况,所见略同呀。”对松阳法院毛佑春同志在省高院《法院调研》2013年第10期发表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中妇女权益保障的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当前,全省正在全面实施“三改一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调处土地征收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正是当前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松阳法院毛佑春同志立足民事审判工作,撰写的涉土地征收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调研报告,积极回应了社会关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该调研报告总结了近五年松阳法院审理的农村妇女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的特点,概括了该类案件所涉妇女的类型及受侵害的情况,分析了农村妇女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权受侵害的原因,阐述了该类案件审理难、适用法律难、执行难、易引发新矛盾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了化解纠纷的相关建议。为此,省高院将调研报告刊发,提供各地法院参考。齐奇院长阅后,表示赞同。(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