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流金岁月”栏目题首语所说的,老同志既是我们的同事,又是我们的长辈,更是我们的老师。在走访丽水中院刑二庭原庭长方科长的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老同志的工作经验和人生感悟,对我们这些法院新兵而言,是一份沉甸甸的宝贵财富,是一个取之不尽的精神宝藏。
方老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就在法院工作,70年代调入丽水中院,到退休时从事审判工作已经有35年,是我院为数不多获得荣誉天平奖章的老法院之一。三十多年的审判经历,让方老对法官职业有了深切的体会和感悟。他告诉我,我们法官虽然职务虽然不高,但手中的权力很重要。如果法官滥用权利,违法裁判,那不单单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法官一生可能会审理上千件案件,办错一件,对我们而言或许只是百分之一,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对他们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因此,不管案件大小,我们都要认真对待。现在案子一上手,关系找上门,有时甚至案件还没到手,说情的电话已经打来。面对人情关系,我们法官就要时刻把天平装在心里,怀揣司法为民的信念,公正公平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就要时刻秉持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原则,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不办人情关系案。就要时刻牢记法官职业道德和为人处事准则,一日三省吾身,做到不以权谋利,不以案谋私,不枉法裁判,坚持原则,秉公办案。
方老刚到丽水中院时,那时单位人员少,办公条件差,条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环境艰苦得不能再艰苦,当年一起共事的同事不少都离开了法院。但方老三十多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淡泊名利,心系百姓,情铸天平,用自己的自己行动谱写了一名普通法官平凡而精彩的人生。他告诉我,法官就是这样一种需要耐得住清贫的职业,这样一种需要守得住寂寞的职业,这样一种需要默默坚持的职业。一名法官公正审判一件案子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公正办案。在这样一个喧嚣的年代里,在这样一个金钱显得越来越重要的年代里,在这样一个越来越重视个人享受的年代里,我们法官地位不高,收入一般,能否抵御诱惑,守志如山,清正廉洁,关系重大。
和方老虽然短短聊了一个上午,但方老对法官职业的感悟和对我们年轻法官的教诲,让我真正体会到古人所说的“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内涵,也领略到了“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境界,更深深懂得“法官的尊荣,在于法官的寂寞”。谢谢方老,也谢谢“流金岁月”,让我懂得了这些。(执笔人:苏伟清)